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拟自9月1日起,扩大黄标车禁行区域,并向市民征集意见。根据相关要求,市区范围内黄标车禁行区域进一步扩大,乳山、荣成重点区域及3条高速公路也将纳入限行范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要求,我市今年下半年要淘汰黄标车总量的40%。据此,我市初步拟定《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扩大了市区(不含文登区)黄标车禁行区域,具体为201省道以北,疏港路以西,环山路以东、以北,沈阳路、长江街以北,环翠路以东区域(均不含边界道路)。
同时,文登区的禁行区域也进行了调整,为309国道(不含)以北,虎山路(不含)以西,大连路(汤泊岗以西路段,不含)以南,河右路、横山路、豹山路、文山路、温泉路、米山路以东以南区域。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距离2015年黄标车退市时限越来越近,荣成、乳山重点区域,及我市辖区的威青高速、荣乌高速、烟海高速等3条高速公路此次也被列入黄标车禁行区域。
纳入黄标车禁行区域,荣成市禁行范围是北外环路以南,将军路以东,凭海路以北,海湾北路、府东南路、肇元北街以西区域(包含边界道路);乳山市禁行范围是西外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浦东路以西,青威高速以北(包含边界道路)区域。
与此相对应,对现场查处的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
市民如对此次的黄标车禁行区域扩大、禁行时间延长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whjjzd122@163.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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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要求,黄标车,具体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其他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或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或其他燃料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此次黄标车禁行区域,荣成市禁行范围是北外环路以南,将军路以东,凭海路以北,海湾北路、府东南路、肇元北街以西区域(包含边界道路)。乳山市禁行范围是西外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浦东路以西,青威高速以北(包含边界道路)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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