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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承认“指鹿为马” 顾客称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分类:  时间:2014-08-02 统计:765

明明没收到包裹,却被快递公司短信通知“包裹已签收”的蔡小姐,在事情过去四天之后,才总算弄明白,原来是快递公司在电脑系统输入错误信息所致。“拨打宅急送客服热线若干次,对方不仅不能给出满意解释,至今没有一句道歉,这样的快递服务实在令人难以满意。”

颇受“快递签名疑云”困扰的蔡小姐昨日告诉记者,最近几日一直得不到满意答复的她,终于接到了当初她寄包裹的西藏宅急送加盟商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解释说,该单货物应该是蔡小姐寄往北京的包裹,已被其朋友签收,但由于蔡小姐当天同时寄出好几单包裹,负责短信通知的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在没看清单号的情况下,在电脑系统中将签收人“指鹿为马”输录为蔡小姐本人。

蔡小姐表示,她对于珠海宅急送的售后服务颇为不满,“多次致电客服热线后,对方至今没有一次是主动回复的,甚至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对此, 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表示,快递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货物是否送达无法查证,造成快递公司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属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事主如若有财物损失,可向快递公司追责。蔡小姐则表示,由于当时寄出的是多单快递,目前尚有一些仍待签收,如果货物悉数收到便罢,否则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记者 宋雪梅)

关键词: 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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