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检验检疫局在进口设备中查获两批无证压力容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应获得总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由于收货人不能提交有效的许可证,这两批压力容器属违规进口,佛山局依法监督企业对钢瓶作销毁处理。
据悉,一批是韩国进口设备及附件中夹带钢瓶,该批进口设备夹带10个钢瓶,每个体积47升,最高工作压力25MPa;另一批是台湾进口冲床,共夹带9个压力容器,每个体积42升,设计压力7kgf/cm2。上述压力容器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中压力容器的定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口设备需求越来越多,其中部分设备就带有压力容器。未具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存在爆炸及泄漏方面的严重安全隐患,而单从品名中很难看出设备是否夹带压力容器。部分收货人由于对我国政策法规不了解,甚至自己都不清楚进口设备里是否含有压力容器,造成了违规进口无证压力容器的情况,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张 涛 邝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