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规划和开发 “公路服务用地”,公路部门应立足公路向多元化发展。公路建成后,为社会经济奠定了良好发展基础和优越的投资环境,公路部门应利用这个基础和环境,牢牢抓住公路沿线土地增值的商机,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增值的土地作为“公路服务用地”。
在现行土地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路部门要有超前发展的意识和眼光,把握公路事业发展机遇,充分利用205国道示范路创建,工区建设、超限检测站、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建设等契机,以服务公路的名义,在有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的地域征用土地,把“公路服务用地”纳入公路建设规划。在土地政策倾斜的前提下,对“公路服务用地”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景,在有潜力和发展趋势的地域,规划“公路服务用地”,从而保障对 “公路服务用地”进行综合开发。
建立路政、养护“一体化”巡查管理模式现行的路政与养护独立巡查模式的弊端较多,巡查效率低下,公路突发事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路政、养护分别巡查更是工作的重复。
建立“一体化”巡查管理模式的特点是“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科学管理”,其目的是整合资源,实现一岗多责,集约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巡查效率,强化部门之间的职能协作。
“一体化”巡查管理模式,就是将路政中队与考核监理股实行合署办公,同车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路政和养护统一协调处理。
一方面,巡查中发现的路面、路肩、桥涵损坏及公路标志、标线、警示柱、百米桩等附属设施缺失等各种安全隐患可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控制。另一方面,养护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现破坏路产路权的各种违法行能及时告知路政执法人员,并协助执法人员保护违法现场,提高路政案件办案效率。
通过“一体化”巡查管理,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处置、联动考核,进一步提升巡查效率和巡查质量。
当然,综合开发“公路用地”,是否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都建立在以下两个问题的解决上:
一是土地政策的倾斜。就是要现行土地政策允许以公路服务的名义,在有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的地域征用土地,并在此类“公路用地”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给予必要的变更。这样一来,“公路用地”的存在就有了法律依据和政策平台。二是要把“公路用地”纳入公路建设规划。在土地政策倾斜的前提下,公路部门要有超前发展的意识和眼光,对“公路用地”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景,在有潜力和发展趋势的地域,规划“公路用地”,从而保障有充足的、有“利”的“公路用地”,进行综合开发。
有了政策和规划的支持,综合开发“公路用地”是大有作为的。此举是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将给我们带来持续发展的新路子、筹措资金的新途径、解决再就业的新天地和地方经济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