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惠雄飞
昨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关于三轮车、电动车非法上路行驶通气会,明确行驶。
近日,海南特区报报道了海口部分中学生骑电动车上学,对此,海口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按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交警联合海口市教育局倡议学生不要驾驶电动车,同时将定期到学校进行电动车安全宣传,加强对中小学生道路安全意识的教育。对于媒体报道的“海屯高速存在交通违法乱象,特别是农用三轮车上高速”一事,海口市交警支队制订了一个月的整治方案,在11月28日至30日的整治中,海口交警共出动警力81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3起。
海口部分快递企业的电动三轮车未上牌照即上路,海口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快递企业电动三轮车应该挂有机动车牌照,驾驶员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必须年检,并购买保险才能上路行驶。此外,按照海口市限行规定,电动三轮车不得在中心城区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