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记者从厦门海沧检疫检疫局获悉,该局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对一批来自立陶宛的樟子松原木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在数量和品质上存在“短斤少两”的问题。
据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介绍,装载原木的8个40尺货柜全部没有装满,每个柜中货物仅装至货柜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左右,与报检数重量相比有短缺嫌疑。该批货物经校准衡器逐柜测量,得出结果:申报单净重207.4吨的木材实际净重只有161.74吨,短重22.02%;申报单材积313.95立方米的木材实际材积仅为161.57立方米,短缺达48.5%。
比数重量短缺更为致命的是该批货物品质方面的“短斤少两”。在合同中规定径级为28厘米的原木,经工作人员对8个货柜中4102根樟子松逐根检尺,测量口径平均径级仅为10厘米至12厘米,远远低于货主需求的原木径级,导致绝大部分货物无法满足木材加工的需求。
进年来,由于我国进口木材数量大幅增长,各国木材检验标准、方法和条件的不同,加之少数出口商故意弄虚作假,进口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原因,导致进口木材的品质、数量以及材种等各方面不合格的欺诈案例屡屡发生,使得国内进口商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本案中的受害人已向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报案,海沧局为其货物提供的品质证书也将作为立案的一项主要证据。(杨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