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昭青
据悉,香港将在其“船舶垃圾”定义中增加九个新类别作为新海商法规的一部分(防止垃圾污染),包括食品废弃物、操作性废弃物、食用油、渔具和动物尸体等。随着现有法规的废止,该新法规依照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制定最新的国际治理船舶垃圾排放标准。此外,新法规将详述有关船舶展示公告牌通知船员和乘客有关排放要求以及持有垃圾管理计划和垃圾纪录簿的要求。有关废止法规和新法规事项将于2015年4月15日提交到香港立法会审议。
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房管局发言人声称,IMO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其附则V详述了治理垃圾污染的要求,规定了旨在防止和减少船舶污染的规则。香港实行1995年颁布的海商法规实施MARPOL附则V要求。该新法规有关新排放要求也将通过禁止船舶排放附加类别垃圾入海而变得严格,这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海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