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峻的大气污染现状倒逼中国官方控污治污“上山下海”。除了在陆上铺开监测,中国环境保护部8日在北京公布《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中国仍是空白。“受船舶污染影响最大的是港口城市,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介绍,2012年,船舶排放产生的二氧化硫和PM2.5(细颗粒物)分别占到上海市排放总量的12.4%和5.6%;同年在香港,船舶废气排放是城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源,其中前两者占到约30%,二氧化硫高达50%。鉴于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中国政府启动《船机标准》的制订。该标准曾于2014年7月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稿,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156条,编制组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熊跃辉介绍,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对标准中的船机使用燃油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放宽了船舶使用燃油的种类和范围;增加了娱乐用船舶发动机的耐久性要求;增加气体燃料测试方法和计算;增加允许豁免的船机要求;增加了耐久性年限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