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15年第3号通告——《交通运输部关于对中日航线21家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处罚情况的通告》。
通告中表示,2014年7月至12月,针对中日航线“零运价”、“负运价”问题,交通运输部对中日航线运价备案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依据《国家海运条例》,对查出未备案或实际运价与备案价不符,以及不配合检查,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21家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累计罚款425万元,目前罚款已经全部缴齐并已上缴国库。
通告表示,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处罚企业名单予以通告,请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运价备案要求,认真履行运价备案义务,自觉维护航运市场公平、稳定、健康发展。
受处罚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