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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国际航运中心 面临“三个缺口”
分类:  时间:2015-08-10 统计:630

作者:丰西西 化麦子

8月6日,广州市人大经济专业小组到广州港务局集中视察。据了解,目前《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已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需1000亿元。但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面临着港口用地和建设资金的缺口,广州的港航建设的立法进程也有待加速。

“仅仅是现在港口土地规划情况,‘1+1’还是无法大于2的”。广州港务局规建处副处长邱炳辉透露,目前,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港口用地缺口还比较大,港口后方用地,如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对土地资源都有很大需求,“我们希望港口园区,特别是南沙地区的土地能够优先用于保证港口建设。”

市人大经济委员叶雪文对广州港务局的用地需求表示认同:“没有物流的发展港口就没有货源,但没有港口的支撑物流也缺少运输渠道”。现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面临的问题就是与港口配套的相关规划是孤立的,因此土地规划也是远远不够的。“广州的港口资源非常宝贵,我们希望能把港区的土地储备一揽子放在人大工作中考虑”。

与国际航运中心用地一样紧缺的还有资金投入。广州港务局副局长徐红雨以南沙港区至珠江出海口航道为例,现航道水深-17米,只能满足最大集装箱船单向进出港要求。“我们希望能够建成全天候双向进出的航道,但是要拓宽航道就需要钱。”

徐红雨说,广州港务局牵头编制的“计划”一共75条,条条都需要资金支持。目前市政府财政拨款每年一亿元,重点用于增加集装箱货源组织、航运交易平台建设、航运人才引进培养等项目。

市人大经济委员陈翠芳认为:“建航道和港口无法带来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来看,它可以为物流、会展等多个行业带来积极的经济效益”。市人大代表梁雪映建议广州港务局可以拓宽经营方式,利用码头资源创收。

2014年,《广州港航管理条例》纳入了广州市人大立法计划,但是随着广州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深入,仅仅是《管理条例》难以支持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要求。“所以我们提出希望改《广州港航管理条例》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徐红雨表示。

上海2009年开始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但在今年才发布了《上海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市人大代表潘伟华认为,广州可以在航运中心的立法问题上走得快一步,建设和立法同时进行。“立法先行,只有在法律层面上给予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保障,建设的工作才能顺利。”据悉,“建设条例”的草案建议稿已经由广州港务局于今年7月15日提交市人大经济委,等待审议,“建设条例”将更多的着眼点放在对航运中心的建设保障方面。

关键词: 广州 国际航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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