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昭青
据悉,英国西部保赔协会(West of England P&I Club)最近发文提醒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国际危规)第37-14套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生效成为强制性规则。2014年5月,IMO海安委(MSC)通过了有关国际危规第37-14套修正案的MSC.372(93)决议,各缔约国政府自2015年1月1日起可在自愿基础上全部或部分运用有关新要求,而自2016年1月1日起遵守这些修正案将成为强制性规定。然而,有关标签和警告标志的一些现有规定可继续应用至2016年12月31日为止。
该MSC.372(93)决议详述了国际危规众多变化,其中若干变化尤其值得关注:
? 已增加20个新的联合国(UN)编号(从UN3507 至 UN3526),其涵盖各种吸收的气体(absorbed gases)、六氟化铀、非对称蓄电器以及被丢弃的、空的,不洁的包装;
? 危险货物一览表已改编重组,第16栏目已被分开,其分别涵盖积载和操作(16a)及隔离(16b)事项。有关甲板上/或甲板下积载事项仍以积载类01至05(第1类)和A至E(第2类―第9类以及第1.4类适配组S)定义。有关积载、操作和隔离的规定先前在第16栏全面详述,现用28积载代码(前缀SW,在第7.1.5章详述)、4操作代码(前缀h,在第7.1.6章详述)和75隔离代码(前缀SG,在第7.2.8章详述)中的1个或多个代码予以编码。涵盖第7类放射性物品的规定已作多处修订,一些有关特别规定和包装说明的更改已引入。该第37-14套修正案已纳入2014年版国际危规。
关键词:国际危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