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SSE) 第3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18日召开,IMO秘书长林基泽致开幕词,日本Susumu Ota博士主持会议。会议议题包括有关救生艇和救助艇以及下水设备(放艇),和释放装置定期检修和维护的强制性要求,客船窗口防火完整性、消防安全替代设计和布置的指南、小型高速船的豁免携带救助艇、船上起重装置和绞车安全措施等,现予扼要介绍。
一、同意有关救生艇和救助艇定期检修和维护的强制性要求
分委会同意了有关救生艇和救助艇、下水设备和释放装置的维护、全面检查、操作测试、大修和修理的强制性要求草案。完成该要求是有关处理救生艇和救助艇安全(特别是测试期间)长期工作的一部分。这些要求旨在为救生艇(包括自由降落救生艇)、救助艇及快速救助艇、下水设备和有关救生艇(包括有关自由降落救生艇下水装置的主要和次要手段)装载卸载释放装置、救助艇、快速救助艇和吊艇架下水救生筏的维护、彻底检查、操作测试、大修和修理事宜提供统一、安全和文件证明标准。
分委会同意了SOLAS公约有关操作准备、维护和检查的第III章第20条款修正案草案,以使有关救生艇和救助艇、下水设备和释放装置的维护、彻底检查、操作测试、大修和修理的要求成为强制性,其在本届会议期间完成。该草案文本将提交海安委(MSC)第96次会议考虑以期通过。SOLAS公约修正案草案和强制性要求草案先前已由海安委第92次会议原则上通过,但被交回该分委会作进一步改进。SOLAS公约第III / 20条款修正案草案引入了有关救生艇和救助艇、下水设备和释放装置的维护、彻底检查、操作测试、大修和修理事宜要依照新强制性规定进行的要求。将要求主管部门确保由制造商或授权服务提供商(其有资格对所提供服务设备的每个构造和类型进行这些操作)依据SOLAS公约第III / 20条款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操作测试、修理和大修。
分委会邀请把正在进行的有关弃船演习期间使用救生艇安全指南以及自由降落救生艇模拟下水指南(Guidelines for simulated launching of free-fall lifeboats)的复审议案提交给下一次会议,目前其包括在MSC.1/Circ.1206/Rev.1 (2009)通函附录有关防止救生艇发生事故措施的附则2中。SOLAS公约修正案草案和提议的强制性要求将有效地使MSC.1/Circ.1206/Rev.1 (2009)通函附录的附则1成为强制性规定。该有关弃船演习和模拟下水期间安全的指南( guidelines on safety during abandon ship drills and simulated launching)旨在继续保留为建议性指南。
二、同意有关客船窗口防火完整性的SOLAS公约修正案草案
分委员会同意有关SOLAS公约第II 2/9.4.1.3条款的草案修正案,其阐明了有关载客不超过36人的客船和船上载运60多人(但不超过240人)的特殊用途船舶的窗口防火完整性要求(requirements for fire integrity of windows)。该修正案草案将提交海安委(MSC)第97次会议批准。
三、同意有关消防安全替代设计和布置的指南修正案
分委会同意有关消防安全替代设计和布置的指南(Guidelines on alternative design and arrangements for fire safety)修正案草案(参见MSC / Circ.1002通函),特别是提供有关选择生命安全性能标准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selection of life safety performance criteria)的新附录,以提交海安委第97次会议批准。该指南旨在支持实施SOLAS公约有关替代设计和安排的第II-2/17 条款,其提供了以同等安全度水平对偏离规范性要求的消防安全设计和安排进行评估的方法。
四、同意小型高速船豁免携带救助艇的修正案草案
分委会同意1994年和2000年高速船规则(HSC Code)的修正案草案,其允许小于30米(2000年HSC规则)和20米(1994年HSC规则)高速船豁免携带救助艇要求,只要满足有关携带救生艇筏的最低要求以及人员可从水平或接近水平体位的水里救出即可。该修正案草案将提交海安委第97次会议批准及随后通过。
五、制定有关SOLAS公约第III章功能要求草案
分委会继续其制定SOLAS公约第III章有关目标和功能要求(goals and functional requirements)的工作,准备首份SOLAS公约第III章功能要求的草案。分委会同意一份工作计划,其包括制定有关每项功能要求的预期性能(expected performance)。
六、有关船上起重装置和绞车安全措施取得进展
分委会准备了有关船上起重装置和绞车安全的一套初步目标草案。设立了一个通信小组以进一步制定有关适合船上起重装置和绞车的目标草案和要求;有关可包含在脚注或指南草案内可获用的行业规则或标准的清单;有关支持目标和功能要求的草案指南(如需要),其涵盖有关新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建造事宜和有关船上起重装置和绞车日常检查、维护和操作的程序以及有关船上船员和岸基人员的熟悉课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