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公会(ICS)和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CSA)均反对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的为维持监督拆船计划而收取费用的提案。
两家组织表示,他们认为对欧盟港口停靠的所有船收取牌照费,将给与欧盟成员国有商业往来的所有国家造成很多麻烦。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的船舶资源回收规则(SRR)规定,无论悬挂哪国旗帜,所有到访船舶将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在船将被报废时可退还,但船必须由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批准的造船厂回收。
国际航运公会(ICS)和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CSA)均认为,一艘船在其服役期内可能有不同的船东,因而这种收费不合适。而且这将有损于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sation)提出的拆船规定,也有损于这一组织的香港拆船公约(HKC)中的规则。一些印度的拆船厂正寻求获取HKC当局的批准。
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CSA )秘书长Patrick Verhoeven 说:“设立这样的收费机制不仅过于复杂,还极其不切实际,欧盟委员会(EU)也很难管理。这种收费对遵从香港拆船公约(HKC)的国际成员简直是种侮辱,香港拆船公约的规范已纳入一项类似的欧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