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已于10月29日零时,开展2-6类危险品货物进出口作业。
根据青岛市安委办恢复青岛港2-6类危险货物进出口作业协调会议有关要求,定于2018年10月29日零时,全面恢复青岛港2-6类危险货物进出口作业。
全市涉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自通知之日起,立即全面应用青岛市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对系统内本企业基础数据进一完善,并安排专人负责运单的上传下达工作。
青岛港自10月29日起,将对进出港口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电子运单管理,对没有应用电子运单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允许涉港经营。
“8·12”天津港大爆炸之后,天津港停止了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北方许多危化品运输业务都转向了周边的青岛港等港口。对于周围港口来说,也面临着危险品作业的巨大压力。自2017年8月1日起,青岛港根据青岛市安委办的有关要求,暂停了2-6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
自去年暂停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作业之后,青岛港集团一直在加强职工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梳理作业流程,加大硬件和软件设施的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和风险管控,进一步优化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的安全条件。
经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的评测,青岛港完全具备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合法资质和安全条件,一直以来严格依法依规从事危险品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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