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在制定《山东省沿海港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的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港口发展提供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
“十四五”乃至未来较长一段时期,仍是山东省海洋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1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在制定《山东省沿海港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的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港口发展提供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
一是优化港口功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快实施老港区功能调整和老码头升级改造,提升存量码头通过能力和技术水平。有序推进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大型原油码头和LNG码头等专业化码头建设。不断健全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疏港铁路建设,扩大长输管道辐射范围。
二是强化智慧绿色平安港口建设,提升港口发展品质。重点推进交通强国-智慧港口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港口生产智能化和港口物流智慧化发展;构建港口清洁低碳用能体系,强化港口生产污染防治,加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创新安全管理手段,强化本质安全,提高安全保障与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升级港口价值链,推进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延伸港口物流产业链,积极发展信息、商贸、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提升现代航运服务能力。加快建设青岛邮轮母港,打造国际领先的邮轮文旅港,积极拓展邮轮产业链。发挥港区后方产业园区、保税区等功能区优势,引导临港园区布局建设,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
四是加强合作开放,构筑陆海联动开放新格局。依托“一带一路”十字交汇点的双重优势,深度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坚持陆海统筹、双向联动,加密海向航线网络,加快内陆港建设,加快发展多式联联运,提升港口开放服务能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黄河流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应有作用,为畅通大循环、联通双循环提供支撑保障。
五是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港口行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法规政策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港口经营许可事项。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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